润于火,假其香洁以益茶味。恐非林谷间莫之致。或用精铁、熟铜之类,取其久也。
纸囊:以剡藤纸(14)白厚者夹缝之,以贮所炙茶,使不泄其香也。
碾(含拂末):以桔木为之,次以梨,桑、桐、柘为之。内圆而外方。内圆,备于运行也;外方,制其倾危也。内容堕而外无余木。堕,形如车轮,不辐而轴焉。长九寸,阔一寸七分。堕径三寸八分,中厚一寸,边厚半寸。轴中方而执圆。其拂未,以鸟羽制之。
罗合:罗末,以合贮之,以则置合中。用巨竹剖而屈之,以纱绢衣之。其合,以竹节为之,或屈杉以漆之。高三寸,盖一寸,底二才,口径四寸。
则:以海贝、蜗蛤之属,或以铜、铁、竹匕(15)、策之类。则者,量也,准也,度也。凡煮水一升,用末方寸匕(16)”,若好薄者减之,故云则也。
水方:以稠榜木(原注,音胄,木名也。)槐、楸、梓等合之,其里井外缝漆之。受一斗。
漉水囊(17):若常用者。其格以生铜铸之,以备水湿无有苔秽、腥涩之意;以熟铜、苔秽;铁,腥涩也。林栖谷隐者,或用之竹木。木与竹非持久涉远之具,故用之生铜,其囊,织青竹以卷之,裁碧缣以缝之,细翠钿以缀之,又作油绿囊以贮之。圆径五寸,柄一寸五分。
瓢:一曰牺、杓,剖瓠为之,或刊木为之。晋舍人杜毓(18)《荈赋》云:“酌之以匏”。匏,瓢也,口阔,胚薄,柄短。永嘉中,余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,遇一道士云:“吾,丹丘子,祈子他日瓯牺之余,乞相遗也。”牺,木杓也。今常用以梨木为之。
竹筴:或以桃、柳、蒲葵木为之,或以柿心木为之。长一尺,银裹两头。
鹾簋(19)(含揭):以瓷为之,圆径四寸,若合形。或瓶、或缶。贮盐花也。其揭,竹制,长四寸一分,阔九分。揭,策也。
熟盂:以贮熟水。或瓷、或砂。受二升。
碗:越州上,鼎州、婺州(20)次;岳州上,寿州、洪